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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
作者:   时间:2015-12-07   点击数:

一:经济与统计学院“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表现良好,能遵纪守法,能认真遵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有表率带头作用;工作认真负责,有开拓创新精神;道德修养好,能乐于助人。

(3)大学四年中各科成绩均及格,三个学年(大一,大二,大三)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

(4)在学习、工作或其他方面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流程:

(1) 为保证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采取自荐和班委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写一份2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连同个人的求职应聘简历一起交上来。属于自荐的同学,请自己写明个人事迹材料;属于班委会推荐的同学,要求班委会集中写材料,班长在材料后面签名。(两周内完成评选工作)

(2) 班委会应尽快召开班会(自主决定形式),对自荐和推荐的同学在班级内部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3) 各班在完成推选后,将材料于11月18日前上交到经济与统计学院学工办。学院将会组织老师进行评选。

(4) 评选结果将会通过海报、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示。

三:“优秀毕业生”享有的优先条件

优先推荐就业。并将资料印发成册,优先报送给各用人单位。

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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