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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8年“助梦扬帆”家庭经济 困难优秀学生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4   点击数: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8助梦扬帆家庭经济

困难优秀学生推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及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给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机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 “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文件要求,我校将推选1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 “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时间及费用

1、“助梦扬帆”项目名额:1个

2、访学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约10-15天

3、访学费用:省教育厅资助10000元人民币,其他费用由学校资助。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文科学生绩点不得低于3.0,理工科学生绩点不得低于2.8),英语水平良好(参考雅思、托福以及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

5、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含个人出国旅游)

三、推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2、选拔主要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学习成绩绩点、外语水平以及获奖情况。

(二)推选流程

1、学生个人自愿报名,填写《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附上《学生学业成绩表》原件、外语成绩证明(雅思、托福以及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于4月12日(星期四)前交到所在学院的学工办;

2、学院在报名的名单中推选出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3、学生处审核学院推选的名单,拟定2名人选(其中第二位为候补人选),并在全校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省教育厅审批。

三)其他说明

1、如果学生报名并经推选获得“助梦扬帆”项目出国访学资格后,因为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该项目,则在未来一年内不得参加所有的校内海外交流项目。

2、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海外交流公派访学资格。在校期间参加了我校和省教育厅组织出国访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参加本项目的推选

五、工作要求

1、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

2、各单位要加大推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单位要将推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各单位在419日(星期前将《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项目报名表》(附件1)以及《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交给学生处学生服务大厅陈月文老师,并将《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陈月文老师的OA上。

联系人:陈月文老师 39366257

附件:

1、《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项目报名表》;

2、《广州大学推选2018年“助梦扬帆”暑假访学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8年4月2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66825 院长书记信箱:jjytjxy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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