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统计学院关于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工作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5-09-19浏览量: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校研究生处的通知要求,现将报考广州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复试的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要求

1、成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2、由复试小组确定具体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所有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主要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相关导师应认真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录取:按考生初试成绩占45%,复试成绩占55%,进行总分数排名,择优录取。(学院于5月8日及后进行复试和评卷,并将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于5月20日前公示)

二、初试、复试有关事项

1、初试时间:2014年5月4日(周日) 文新411 14:00-17:00 英语

2014年5月5日(周一) 文新408

8:30-11:30 业务课一 14:00-17:00 业务课二

2、复试时间:在5月6日(周二)下午2:30至下午4:30时(下午2:00前报到)

3、复试地点:行政东前座412室

4、复试内容: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附件)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程序和内容(体检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审核)

5、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情况表、复试记录表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于5月20日前交研招办。拟录取考生按复试结果排出录取顺序,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

6、复试时严格审核以下证件原件:准考证;非应届考生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应届考生的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并收齐复印件。(另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附复试名单:付洋、李晓华、刘波、何志均、江文静、李蓉、刘光辉、宋欣、徐建挺、徐杨柳、李乃医、王梦贤、徐齐利、蔡朝旦、罗萍、罗忆源、严剑锋、罗涛、庄羽、李向宇、蒙彦宏、彭良燕、党政明、李光辉、朱志彬(25人)

经济与统计学院

2014-4-28

时间:Apr 30, 2014 1:1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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