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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教务处办事指南(学生用)
作者: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一、注册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4-6周

(二)办理地点

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处学籍科

(三)经办人

赖克忠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开学后按规定缴费;

2、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已缴费学生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集中注册;

3、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注册者,由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和相关证明手续到教务处学籍科补办注册。

(六)备注

无故逾期二周不办理注册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二、补办学生证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4、8、12、16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李静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填写补办学生证审批表,提供一张合格照片,缴纳工本费;

2、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查,以学院为单位把补办学生证的相关材料送到学籍科;

3、学籍科制作并发放学生证;

4、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学生证。

(六)备注

补办学生证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学籍信息变更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6周(省教育厅每年4月和11月集中受理各学校的数据)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负责人审核;

4、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5、省教育厅核准;

6、学籍科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备注

1、若高考招生数据有误,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更正;

2、学生在毕业学年提出学籍信息变更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四、转专业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3-14周,学生提出申请

(二)办理地点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学院审核;

3、转入学院审核;

4、教务处及学校审核;

5、公示;

6、发文。

(六)备注

详细情况请阅读《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广大〔2015〕221号)。

五、重新编班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所在学院教务员复查;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4、学籍科填发编班通知书。

(六)备注

重新编班包括调整专业方向、留级等情况。

六、休学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校门诊部领导审核(因病休学);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5、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因出国休学);

6、学籍科填发休学通知书。

(六)备注

1、除疾病未愈、自主创业外,其它原因概不能连续休学两年;

2、女生因怀孕休学,须经学院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七、复学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2、因病休学者,复学时须到校门诊部审核;

3、学院负责人审核;

4、财务处收费科审核(需要时)

5、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6、学籍科填发复学通知书。

(六)备注

办理复学需交回原休学通知书。

八、(本人申请)退学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2、学生家长签字同意;

3、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

4、教务处负责人审核;

5、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6、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7、学籍科填发退学通知书。

(六)备注

退学处理须经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九、试卷复查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教务科

(三)经办人

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

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填写试卷复查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将复查申请表送到开课学院教务办;

4、开课学院组织试卷复查,填写复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送给教务处教务科;

5、教务科经办人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反馈试卷复查结果;

6、学院教务办给学生反馈复查结果和进行必要的后续处理。

(六)备注

试卷复查申请只能在成绩公布后100天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学分认定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教务科

(三)经办人

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

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分认定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学生本人(批量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教务科;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5、教务科经办人将认定结果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6、有关材料送学院教务办存档。

(六)备注

交换生学分互认只能在回校后的第一个学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学业成绩单

(一)办理时间

(二)办理地点

图书馆附楼三楼学生成绩自助打印中心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

39366145

(五)办事程序

学生按需要自助打印。

(六)备注

1、学校给每位学生免费提供5份学业成绩单,超过部分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

2、学生成绩自助打印中心还提供《在读证明》打印服务。

十二、结业生换证

(一)办理时间

每年3月、9月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原就读学院填写结业生换证申请表,并交回结业证书;

2、学院教务办初审毕业资格、打印成绩单,学院负责人签字;

3、学籍科再审毕业资格,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4、学校领导审批;

5、学籍科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6、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教务办领取毕业证书。

(六)备注

结业生换证工作每学期一次,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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