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4-6周
(二)办理地点
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处学籍科
(三)经办人
赖克忠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开学后按规定缴费;
2、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已缴费学生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集中注册;
3、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注册者,由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和相关证明手续到教务处学籍科补办注册。
(六)备注
无故逾期二周不办理注册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二、补办学生证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4、8、12、16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李静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填写补办学生证审批表,提供一张合格照片,缴纳工本费;
2、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查,以学院为单位把补办学生证的相关材料送到学籍科;
3、学籍科制作并发放学生证;
4、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学生证。
(六)备注
补办学生证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学籍信息变更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6周(省教育厅每年4月和11月集中受理各学校的数据)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负责人审核;
4、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5、省教育厅核准;
6、学籍科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备注
1、若高考招生数据有误,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更正;
2、学生在毕业学年提出学籍信息变更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四、转专业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3-14周,学生提出申请
(二)办理地点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学院审核;
3、转入学院审核;
4、教务处及学校审核;
5、公示;
6、发文。
(六)备注
详细情况请阅读《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广大〔2015〕221号)。
五、重新编班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所在学院教务员复查;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4、学籍科填发编班通知书。
(六)备注
重新编班包括调整专业方向、留级等情况。
六、休学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校门诊部领导审核(因病休学);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5、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因出国休学);
6、学籍科填发休学通知书。
(六)备注
1、除疾病未愈、自主创业外,其它原因概不能连续休学两年;
2、女生因怀孕休学,须经学院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七、复学
(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2、因病休学者,复学时须到校门诊部审核;
3、学院负责人审核;
4、财务处收费科审核(需要时)
5、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6、学籍科填发复学通知书。
(六)备注
办理复学需交回原休学通知书。
八、(本人申请)退学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2、学生家长签字同意;
3、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
4、教务处负责人审核;
5、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6、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7、学籍科填发退学通知书。
(六)备注
退学处理须经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九、试卷复查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教务科
(三)经办人
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
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填写试卷复查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将复查申请表送到开课学院教务办;
4、开课学院组织试卷复查,填写复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送给教务处教务科;
5、教务科经办人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反馈试卷复查结果;
6、学院教务办给学生反馈复查结果和进行必要的后续处理。
(六)备注
试卷复查申请只能在成绩公布后100天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学分认定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教务科
(三)经办人
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
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学分认定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
3、学生本人(批量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教务科;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5、教务科经办人将认定结果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6、有关材料送学院教务办存档。
(六)备注
交换生学分互认只能在回校后的第一个学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学业成绩单
(一)办理时间
(二)办理地点
图书馆附楼三楼学生成绩自助打印中心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
39366145
(五)办事程序
学生按需要自助打印。
(六)备注
1、学校给每位学生免费提供5份学业成绩单,超过部分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
2、学生成绩自助打印中心还提供《在读证明》打印服务。
十二、结业生换证
(一)办理时间
每年3月、9月
(二)办理地点
学籍科
(三)经办人
杨宇琼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原就读学院填写结业生换证申请表,并交回结业证书;
2、学院教务办初审毕业资格、打印成绩单,学院负责人签字;
3、学籍科再审毕业资格,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4、学校领导审批;
5、学籍科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6、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教务办领取毕业证书。
(六)备注
结业生换证工作每学期一次,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