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为小组成员、教务办老师担任工作秘书。同时聘请各系正副主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材料。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落实本单位的推免研究生工作。
组 长:傅元海 尹居良
成 员:卢国潜 马双 邹文理 李正辉 付艳
专家审核小组:张少华 谢小平 张兴发 吕建兴 余玉丰
秘 书:马 榕
二、推免生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免生指标数额,综合考虑专业之间的差异性、创新班学生的培养目标、学生人数等方面,按照申请人所在专业和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的,再按后一位小数点分值排序,依次类推),并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条件,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另可按照排序选择2-3个候补名单。
三、时间安排
1.拟于7月2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9月5日16:00前,学生申请(学业成绩以2024年8月30日下午16:00教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逾期后将不接受任何申报资料。
3.9月8日—13日,学院推荐(含院内公示)。
4.9月14日上午12:00时前,学院将拟推免数据汇总并上交教务处。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进度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普通类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学生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外语专业四级。
(六)有转年级、休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符合以上六点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获得学校“十佳学生”称号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或项目者(前三名)。
(3)在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需提供佐证材料)。
(4)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院按照规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学院将推免生初选名单、个人申请表、学生前三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等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汇总上述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最终名单以学校教务处官网公示为准。
六、申请材料
教育部推免项目推荐材料
1、《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前三年(五年制本科生前四年)学习成绩单,同时提交成绩单电子版(文件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pdf”)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明、发表文章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正式发表,正在修改的不予计算。)
七、条件审核及综合测评
根据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及综合测评,确定推免生资格。
申请人条件由教务办和学工办分别进行审核。教务办负责审核申请人学业基本条件,如绩点、排名。学工办负责审核申请人思想品德及遵纪守法基本条件及协助认定是否符合优先推荐条件。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成绩占85%,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竞赛获奖等占10%,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等占5%。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 +(创新能力、科研潜质)×10%
+(志愿服务、参军入伍)×5%
其中,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以及志愿服务、参军入伍分数计算按照附表加分的标准,发表论文以及竞赛获奖级别由审核专家评定。
按照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的,再按后一位小数点分值排序,依次类推),并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条件。
八、推免生名单确定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纪处分;
(二)出现考试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三)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
(四)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推免生加分要求
第一条 发表论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核心期刊上(参照《广州大学职称评审自然科学期刊认定目录》、《广州大学职称评审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认定目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大学的科研论文,此项最多加3分,限三篇代表作。(A类期刊论文每篇3分,B类期刊论文每篇2分,C类期刊论文每篇1分,一般核心期刊论文每篇0.8分)
第二条 获得专利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广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广州大学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此项加分至多2分。
第三条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有A、B两种类型,每个学生B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具体加分如下表所示。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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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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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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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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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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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立项赛事(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的竞赛(A类竞赛除外)、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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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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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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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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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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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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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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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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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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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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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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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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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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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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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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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
|
4分
|
二等奖
|
3分
|
三等奖
|
2分
|
优秀奖
|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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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B类
|
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
|
3分
|
二等奖
|
2分
|
三等奖
|
1分
|
优秀奖
|
0.5分
|
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
|
2分
|
二等奖
|
1分
|
三等奖
|
0.5分
|
优秀奖
|
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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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奖励:A类赛事获得国家级最高等奖加5分(仅计前5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40%、20%计算);次高等奖加4分(仅计前3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计算);次次高等奖加3分(仅计前2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计算);优秀奖获奖1分(仅计第1位成员得分)。B类赛事参照执行(最高不超3分),成员计分标准同前。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
第四条 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参加学科竞赛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论文、专利、竞赛具体情况确定评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合计不超5分,第三条加分合计不超5分。
第五条 参军退伍生加分、参加志愿服务加分。参军退伍学生加分不超过3分:立二等功及以上退伍者加3分,立三等功退伍者加2.5分,未立功退伍者加2分。参加志愿服务加分不超过2分:到国际组织参加服务志愿加2分,到新疆、西藏地区实习支教加2分,其他地区实习支教加1.5分。以学生注册i志愿的时长为考核依据,60-80志愿时长加0.5分,80-120志愿时长加0.6分,120-160志愿时长加0.7分,160-200志愿时长加0.8分,200-240志愿时长加0.9分,240志愿时长以上加1分。
第六条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以下得分数据排定先后顺序:参军入伍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科竞赛得分、发表论文得分、志愿服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