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学生档案: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的学生档案回原籍,请持退学决定书到档案馆(行政东后座223)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联系电话:020-39366071
2、户籍:退学决定生效后,请持退学决定书到保卫处户籍科(行政西后座一楼集体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020- 39366169
3、党(团)组织关系:退学决定生效后,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办理。联系电话020-39366731
4、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1)学习满一年可申请办理肄业证书,需持退学决定书和近期免冠正面半身证书照片(2.9cmX4.5cm 蓝色背景)两张。
(2)学习不足一年的,可申请写实性学习证明。
以上两点都在教务处学籍科(文清楼405室)办理。联系电话:020-39366139